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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主任委員歷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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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至八十二年二月廿七日 ◎設立自費安養中心,使支領退休俸、贍養金、生活補助費及大陸半俸等年老無依榮民能以自付生活費方式得到就養照顧。 ◎積極爭取調整安養榮民生活給與,自每人每月二千八百一十八元調高為六千九百廿八元。 ◎配合政府開放大陸探親政策,籲請各界籌募旅費五億餘元,協助二萬多位榮民達成返鄉探親心願。 ◎研訂「就養榮民申請進入大陸地區就養給付發給辦法」,於八十一年十一月奉行政院核定實施。 ◎籌建桃園榮院及鳳林榮院台東分院,因應地區榮民、榮眷及一般民眾醫療需要。 ◎策劃並推行會屬農業、事業機構「團結致富」方案,倡導發展精緻農業、促進農業升級。 ◎配合政府發展觀光休閒政策,完成森林開發處棲蘭山及武陵、福壽山、清境、嘉義農場等地區觀光整體規劃,並持續推展,成為國內、外頗具盛名觀光據點。 ◎辦理農場員配耕土地放領,自七十八年起實施,使配耕滿十年以上的場員成為自耕農,以個人私有財產自行經營。(點閱次數:1190)